黄春驾车非常的稳,而且也快,有小蝶加成的风系法术轮的驱动关系,和他精湛的驾驶技巧也分不开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出云城到飘渺之城,路程本来要走一天,但是他只用了半天的时间,已经看到了那座终年都会被一种似烟似雾的氤氲笼罩的城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主,我们已经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知道了,先去醉乡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虽然车厢内的隔音法阵的效果很好外界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,但是车厢的震动,老把式的黄春如何能感觉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老枪早就已经硬挺挺了,听到要去醉乡,下身更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醉乡,美酒在手,飘香四季,劝君一杯,归乡不知何处。

        飘渺之城以飘渺之香闻名天下,而衍生的产业也是天下闻名,其中醉乡鸡是“醉乡”的招牌,有两种吃法,一种是在桌子上吃到肚子里,一种是在床上要用棒子挑着品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醉乡的老板叫胡湃,据说这们个人很爱喝水,一天能喝一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胡湃?二十年前我游历的时候,有个年轻人叫湖拜,疯狂的追求过我,当然了,他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,只以为我是一个有点本事的蛮族的小姑娘呢。现在是醉乡的老板,那么我们就去住他的店,吃他的鸡。对了,这个胡湃就是当年的湖拜吧?”当蝶舞看到风三娘提供的那张飘渺之城重要人物名单的时候,她如是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湖拜和胡湃是一个人没错,相信他是和水灵家族有莫大的关系,如果没有那才是怪事呢。”风三娘如是回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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