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S:虽然你有时很坏,有些轻微暴露癖,但我相信这件事上,你是不会开玩笑的。
你的意思,我都懂。
只是下次,你大可以直接告知我。
你发的文章,害得我又要换内裤了。
呜呜呜面对此文,哪里还用明天,但我还是遵守了约定。
凌晨十二点一过,我就迫不及待打电话给她了,我知道这小妮子今天肯定没睡。试想,接到男友如此要求,换谁,谁睡得着!
电话里,我先般表露出对女友的爱恋,并不断宽慰她,给予她力量。
接着说道,就算未来你把身体暂时交给了父亲,那么这种乱伦行为世俗道德上属于原则上的错误。
但是,我们可不可以这样想:如果把既有的原则放宽一些呢?放宽了原则,错误性质是不是也会由原则性的而变为一般性的?
爱人之间,最不适讲的就是原则。
托尔斯泰说过:“苦难是人生的老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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