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上市期间,是不能乱炒作的,一直到上市以后40天都属于静默期。
包括宣传公司前景和股价预期,包括高管接受采访谈IPO细节或业务展望。这些都不能做。
只准向媒体披露招股书的信息。
但是,也可以“合规宣传”。
比如请财经媒体分析已公开的招股书内容,进行纯粹客观中性的评价。
当媒体主动来采访时,也可被动确认已公开信息。比如记者问:“招股书某某页你们收入增涨80%,数据是否准确?”可以回答:“无误。”但不能再有多余阐述。
又或者邀请第三方专家,在报道中评论行业趋势。间接提及公司名称,但不评价其IPO。
又或者发布与业务相关的技术白皮书或行业报告。
陈贵良不敢胡乱操作,直接让高盛等承销商来策划。
事实上,从公开f-1文件之后,高盛就已经在开始预热,否则他们怎么承销股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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