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戎摇摇头:“也不是叨扰,只是绣娘她……”语气略带犹豫。

        容真忽问:“她是不是不知道你的具体职务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差不多,只知我名,不知我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容真轻声:

        “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,君父之前称名,他人则称字也,你已是一州刺史,除了君父、师长,或你自谦,否则谁敢公开呼唤你的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戎默然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大周朝,字,可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有的,得是有身份、地位、文化之人才取,总得沾一样,属于贵族士人群体的讲究,某种意义上也是入圈层的门槛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男子满二十后,有为人父之道,故冠而加字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了“字”后,平辈朋友或晚辈就不可直呼其名了,若在公共场合指名道姓、呼来喊去,会被视为大不敬,十分冒犯。

        下对上,卑对尊,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,更是连提都不能提,否则就是大逆不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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