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过撞车的,也见过撞衫的,前阵子还听说了一个词,叫撞脸,可见这年头,什么东西都能撞,汉字文化果然是博大精深,于是再碰见此刻的撞饭,也就玩味多于烦恼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的情况是:三小姐和郑雨秋约我去大浪淘沙吃海鲜;张副董请我到全聚德吃烤鸭;仇媚媚,抑或说天佑,邀我去seed酒吧;东方妈则要我到郁金香垂钓度假村……而墨菲则是早就计划好今晚组织同事们一起去海底捞吃火锅,然后到ktv狂欢的,因为来自月之谷的小团队也确定参与,这个计划就更不可能因为我而改变。

        哥们没有分身术,这几个地方又谁都不挨着谁,全转过一遍,哪里是吃饭啊,成驴友了,更别说谈正事了,于是我必须做出权衡与取舍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偏偏就在这时,我的电话又响了,巧得不能再巧,依然是请客吃饭的!

        我惊讶,比刚刚接到郑雨秋的电话,还要惊讶——是李星辉!

        我有点懵,有点乱,没有当即给他答复,挂了电话,心里就开始犯嘀咕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星辉今晚在自己入股的北天大饭店宴请柳晓笙,名义上是正式的和解,但形式上,无疑是向柳公子低头了,服软加认错,这是个让我难以拒绝的理由,他请我吃这顿饭,合情合理,并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,毕竟在他与柳晓笙的矛盾中,我做了和事老,如果两人和解这种事情他撇开我,反而会有过河拆桥的嫌疑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但我想不通的是,他为什么非要今天宴请柳公子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这货与张家父子是穿一条裤子的,怎么会不知道他们晚上也请我吃饭的事情?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故意拆张力的台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不敢忽视这个小小的矛盾,我一直相信细节可以决定成败这句话,这是老爷子教我的,我还记得他小时候给我讲过的一个古英格兰的民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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