莉娜抬起头像抓住了根救命稻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深吸一口气,低声说:“我今年20岁,我父亲是瑞典商人,母亲是加拿大易洛魁保留地的部落民。父亲用钱包养了我母亲,生下我。13岁那年,他扔下我们母女,回北欧去了。一夜之间,我们没了依靠,穷得连玉米都买不起。母亲因为这段过去,被部落看成耻辱,勉强让我们留下,但人人冷眼。白人更瞧不起我们,我们母女俩在白人世界也活不下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声音有点抖:“母亲送我去贵格会在保留地开的学校,学宗教、识字,希望我能嫁个好人,过安稳日子。可部落酋长讨厌贵格会,觉得他们扰乱传统,表面接受,暗地戒备。后来听说美国打仗,贵格会招募志愿者潜入南方做废奴工作。他们的人找到我,说如果我同意,他们每年给我母亲一笔津贴,够她活下去。我没得选,就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低头,袍子上的泥点在灯火下更显狼狈:“先在北方贵格会做事,学怎么套话、藏身份。萨凡纳没人敢来,太危险,他们就派我过来。我就是个没人要的杂种,干这活儿也是为了我母亲。”她的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,绿眼睛的睫毛上挂上了几个泪珠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盯着她,原本以为她是个老练的间谍,结果跟我一样,是个随时能被舍弃的炮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让我对她生出点同情,但同情归同情,没多到替她赌命的地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哼了一声,慢悠悠地说:“你这故事挺惨,但我还没决定保不保你,风险太高,我得再想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莉娜咬着唇,没再说话。油灯的火苗跳了跳,卧室里静得只剩窗外传来的海风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到刚才进来的南方军士兵说,没人记得她长什么模样,只有衣服被人标记了,如果给她换个衣服,把这身修女的打扮给烧掉,不就行了吗,再说她都答应给我做情妇,我想进一步让她给我做女奴,应该也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轻浮的对她说:“你看这样如何,你给我做女奴吧,要陪我上床,你要同意就留下,觉得不能接受,现在就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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